山东省高考9类考生可以享受加分降分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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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5-27 来源:大众网 【字体:小 大】 |
根据山东省考试院日前公布的2007年高考招生工作意见,9类考生在录取时可享受加分或降分照顾,考生若同时具备几项享受照顾条件,可选其最高项,不重复计算。具体为:
1、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增加20分投档。
2、高中阶段见义勇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凡受市政府或省综治委表彰的,总分低于调档线下10分之内可投档;受省政府表彰的,总分低于调档线下20分之内可投档。
3、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劳模,总分低于调档线下20分可投档。
4、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同时符合保送生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增加20分投档。
5、艺术特长生,按教育部规定向院校提供档案。
6、烈士子女,总分低于调档线下20分以内可投档。
7、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档;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投档。
8、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总分低于调档线下10分之内可投档。
9、山区、湖区、海岛、少数民族聚居地等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低于调档线下10分之内可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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